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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00學年共同助學措施服務學習期間自報到後,至101學年度「共同助學金」申請截止日前三個工作天止
刊登日期: 2012-01-04
停刊日期: 2012-12-31
 

100學年共同助學措施服務學習期間自報到後,至101學年度「共同助學金」申請截止日前三個工作天止。請各位同學務必注意時間規劃,按時與生活學習導師安排完成服務學習,以免自身權益受到影響。

*依據「東海大學共同助學措施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第七條:共同助學生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,視同離校手續未完備,並取消其申請次學年共同助學金之資格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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